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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详细解读如下:
一是精准管控泡菜行业废水排放的需要。泡菜生产加工过程盐渍工段会产生大量高浓度废水,具有高有机物(CODCr为45000 mg/L~62000 mg/L)、高氮磷(TN为1800 mg/L~4200 mg/L、TP为190 mg/L ~350 mg/L)、高盐度(NaCl质量浓度达10%~17%)等特点。目前,泡菜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通常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
近年来,随着泡菜行业的发展,原有的标准已不适应规模化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需要,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未对总氮进行控制,而对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控制也较宽松,对四川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较大压力。为加强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核心区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科学制定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迫在眉睫。二是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没有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色产业、特有污染物,补充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是泡菜大省,“世界泡菜看中国,中国泡菜看四川”,四川泡菜作为中国泡菜的典型代表,受到政府的重点扶持和培育,从而成为四川省部分区域的农村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制定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四川省积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实针对特色行业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要求。三是助推泡菜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四川泡菜是家喻户晓的佐餐菜肴,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经过十多年发展,四川泡菜在成都、眉山和资阳等地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产业,对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和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但四川泡菜工业具有清洁生产水平不高、原材料浪费及耗水量大、小微泡菜企业多的特点,影响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定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泡菜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助推四川省泡菜工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比,主要的控制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地制宜设置控制因子。新增“氯离子”控制指标,确保企业采取了基本的高盐水排放管控措施后,能缓解相关流域水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同时又达到减少高浓度盐水排放;增加对“总氮”的污染控制,水中氮元素含量过高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使藻类大量繁殖,出现水华赤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无“总氮”的排放限值,加强对“总氮”的污染管控,有利于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二是分类优化间接排放管控要求。四川省共有167家泡菜企业,约有一半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针对这一排放特征,一方面将接纳泡菜废水的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管控,并给予18个月时间改造,改造完成后对接纳泡菜企业废水比例≥70%的,要求其执行与泡菜企业相同的氯化物排放管控要求。三是分阶段按工艺实施标准。针对不同生产工艺类型,分类确定了氯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中,对现有企业,根据先进企业高盐水处理工程运行效果,确定盐渍泡菜加工企业的排放限值为6000毫克/升;因其盐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确定传统盐水渍泡菜加工企业的排放限值为2000毫克/升;确定混合型加工企业的排放限值为4000毫克/升。过渡期满后(即18个月后),上述三类企业排放限值分别加严为5000毫克/升、1000毫克/升和3000毫克/升。
一是明确标准制定技术路线。标准的制定主要采用调研、实地监测及数据统计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国内外水环境中氯化物的质量控制和氯化物排放标准、高盐废水污染防治技术、及行业相关政策的调研,以及对四川省主要河流水体实地考察和监测,重点核实了泡菜企业数量及分布、主辅料使用、废水排放状况和治理现状,经对相关材料整理、分析及对比,形成标准及编制说明草案,根据专家、管理部门、泡菜协会及生产企业反馈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标准文本。二是科学确定排放限值。从四川省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国内泡菜工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发展情况以及达标的经济成本等因素,按照分生产加工类别、分阶段、分直排/间排,科学合理制定标准限值,最终达到对全省泡菜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的有效管控。
一是与国家标准比较情况。《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比,严于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了泡菜工业企业、蔬菜盐渍生产加工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废水的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在国家标准一级排放限值基础上分别收严了40%、28.5%、20%和33.3%,并新增总氮和氯化物控制指标。二是与省内外地方标准比较情况。悬浮物、总氮和氯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严于重庆《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1050-2020)标准,并且总氮的排放限值与《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畜禽养殖业总氮排放限值一致。
泡菜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具体资金投入从一般污染物处理工程和氯化物处理工程两方面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进行分析。一般污染物处理工程主要是处理废水中的有机物和氮磷物质,去除工艺以生化处理为主,工程建设投资为0.5~2万元/吨水;氯化物去除工程主要包括高盐废水深度浓缩工艺和末端废水蒸发结晶工艺两个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约为6-14万元/吨水。根据估算,我省现有泡菜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费用约投资11.2~45.6亿元。